《道德經》六十五章: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

古之為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知此兩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謂玄德,玄德深矣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

以智治國,國之賊

有的現代人看到這一章,從自己的知識思想背景出發,會有本能的抵觸和批判情緒,認為老子是在為專制統治者出謀劃策,鼓吹「愚民」,故痛恨而批判之。因為我們很可能將「明」理解為今之啟蒙,所謂開啟民智,讓老百姓懂得平等自由思想,明白天賦人權學說,知道通過制度設計來限制政府權力和保障公民權利。而「愚」則是其反面,統治者通過控制教育和輿論,讓老百姓不明白這些,從而被奴役卻心甘情願而不自知。

然而,閱讀古代經典,當體察先聖立說之苦心,明白在其言說思想體系中,相關語詞概念之特定涵義。此處的「明」並非今之所謂啟蒙,而是「聰明」,「聰」是聽覺之敏銳,「明」是視覺之敏銳,故「聰明」乃是感官感知,它把人們引導致欲望之執迷和泛濫,同時在感官感知之基礎上之進行的認知也導向了片面之偏執。

「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」,這裡的「智」也並非智慧之義,而是巧智和詐偽,人心因此遠離天道自然,不再淳朴本真,他們為了一己之私利動起各種詭詐的心思,心裡滿是作惡,欺騙害人之意念,並自邪惡意念而外發為邪惡欺騙之行為。比如今之極為猖獗的電詐,以及眾所周知的足球圈腐敗。

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

有些人也許會強調,人性本來就敗壞墮落,人心本就充滿欺騙和罪惡,人性之惡不可信賴,因此需要制度設計來限制政府和統治者之作惡,通過法律制度和警察暴力來限制所有人之作惡,需要強大的軍事力量來防止他們之入侵和為惡。

然而,再嚴密的制度也難免有漏洞,警察力量也不可能無處不在,何況還涉及到成本問題。因此,在法律和警察力量之外,人心返歸淳朴和自我約束之內在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。這就是凱撒之劍和上帝之劍共同統治的雙劍論,前者通過法治暴力的力量自外進行約束,後者通過信仰的力量對內在人心起作用,信仰力量的存在使得人們不是因為恐懼法律懲罰而不為惡,而是人心向善,根本就無為惡之意念,從而根本不需要對他們進行過多的監督和防范。

即使不是通過基督教、伊斯蘭教和佛教這樣的宗教信仰,也需借助儒道等傳統蘊含天道精神奧義之經典,借助真人聖人之言來教化眾生,使得他們能夠明白心靈皈依之方向和生命意義之所在。

所謂「將以愚之」之「愚」,也並非是所謂欺騙老百姓之愚民統治政策,而是使人性自罪惡墮落,巧智詭詐,欺騙偽善而回歸如嬰兒般本真淳朴之自然天性,重回與神同在之伊甸園。老莊孔孟,基督佛陀立說之苦心,傳道教誨之努力,皆在此人性之復歸,即復歸「玄德」,「玄德深矣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」人心回歸玄德,最終歸於天道,然後天下大同,天下太平。這是自人心入手之最根本和上乘法門,自人性欲望已經極度膨脹,人心已經極度世俗虛偽的今之時代觀之,此等人性復歸之說似乎陳義過高而不切實際。然而,理想之存在,其意義不在於能完全地實現於世間,而是能作為理想引導人性和社會之方向,使人心有所企向和皈依。(網絡資料匯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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